欢迎进入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
首页 > 动态信息 > 公示通知

关于征集团体标准《低碳实践区(含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和评价指南》、《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参编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3-09-29     浏览:16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协会现组织开展团体标准《低碳实践区(含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和评价指南》、《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相关工作。为引导企业广泛参与,保证标准编制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适应性,现征集上述标准的参编单位,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资格条件

参编单位应为从事低碳实践区或低碳社区建设方案编制和推进等类似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等,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权利与义务

1、出席编写工作会议,了解标准编写计划以及详细编写范围、进度等情况;

2、参编单位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

3、参编单位推荐的参编人员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参编单位限定推荐1人);

4、参编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对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和数据,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积极支持与配合标准宣贯、实施和应用活动,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经费支持。

三、参编单位申请流程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每个单位可同时参与多项标准编制,有意向参编的单位请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回传至联系人邮箱。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标准制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报名参加,为标准编制提供支持,协会将与每个参编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为参编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联系人:侯 隽

电话:021-54665677 1951239233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附件二:《低碳实践区(含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和评价指南》、《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工作情况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一:

                                     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团体标准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性质

□企业          □科研院所        □高校

□政府部门      □社会团体        □其他

推荐参编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邮    箱


单位简介(低碳实践区或低碳社区建设方案编制和推进等类似相关工作,含参与相关标准起草情况)

单位意见:

    我单位申请作为该项团体标准的参编单位,依照协会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工作,配合秘书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附件二:

《低碳实践区(含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和评价指南》、

《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

工作情况

项目周期:2023.9-2023.12

组织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现有起草单位: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

工作计划: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1

标准提案

标准主要工作内容介绍

2023.9

成立编制小组

2

审查立项

开题论证

2023.10

3

标准编制

编写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023.10

4

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评审

2023.11

征求意见收集

意见反馈,形成送审稿

5

标准审查

审查

2023.12

6

标准报批

批准发布与实施


附件下载:

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docx